第一三二章患得患失的红袖
昨日那个惊恐的如同小鹿一般的小女孩,几年光景就长成了大姑娘。
这是时间在人世间制造的神奇。
云琅喜欢欣赏美女,所以,不论是阿娇的雍容,卓姬的妖娆,还是宋乔的知性,亦或是苏稚的娇憨,对云琅来说都是绝世美景。
唯有红袖的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,她就是单纯的美丽,有时候是一朵盛开的牡丹,有时候是一朵春风里的雏菊,有时候就是一幅淡墨山水画里的仙子,有的时候,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……
这种种的变化,不过是她行动坐卧,或喜或悲促成的,可谓一动一静皆是风景。
虽然顶着一个丫鬟的名头,不论是梁翁,平遮,还是刘婆,没有人敢拿她当一个丫鬟来看待。
自从宋乔,苏稚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医馆上,云氏内宅的主事人就是红袖。
她年少的时候胆小,孤独,随着年纪渐长,性子却变得越发清冷起来。
在内宅别人或许还能看到她偶尔露出的笑脸,离开了内宅,她就会戴上幕篱。
基本上,没有必要,她从不愿意离开云氏内宅,这一方小小的天地,就是她的整个世界。
读书,调香,弹琴,作画,种种花草,给孩子们上课,就是她生活的所有内容,并且乐此不疲。
曹襄敢跟宋乔说笑,跟苏稚斗嘴,唯独在红袖面前他永远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,且目不斜视。
云琅不得不承认,一个真正的美人,确实能让人有改过自新的能力,至少,红袖就有这样的魔力。
红袖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,是她跟小虫两个在照顾云琅跟宋乔起居。
小虫嫁人之后,就剩下红袖一个人了,宋乔没有指派别的仆妇,云琅也没有提起,至于红袖自己,更是没有要求调派别人过来。
在这个家里,跟红袖最亲近的人就是小虫,如今吗,小虫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,虽然外边有传言说小虫算是一女嫁了二夫。
孟府却欢天喜地的,第二个孩子的百岁生日上,孟大,孟二的父母喜极而泣,甚至当着众宾客的面喝的酩酊大醉。
以至于最后只能由小虫这个儿媳出来支撑场面,至于孟大,孟二两个除了咧着嘴傻笑,再无用处。
没生孩子的时候,小虫只要来云氏,就会用一整天的时间来陪伴红袖,也不知道两人到底有多少话说,走到哪里都手牵着手互不分离。
生了两个儿子的小虫,早就不是云氏小丫鬟的模样了,孟氏所有的尊荣都穿戴在她一个人的身上。
就算是一般的勋贵之家的主妇,在小虫的面前,也只能自行惭秽。
如今,这个在贵妇群中赫赫有名的妇人,很没有规矩的靠在一张软椅上晒着初春的太阳。
这是云家人的通病,不论男女,只要有空闲,最喜欢的休息活动就是这样懒懒的躺着晒太阳。
红袖正在给一件大衣裳上刺绣,或许是劳作的时间太长了,就打了一个哈欠,伸了一个懒腰。
小虫用充满色欲的目光看着红袖啧啧赞叹:“你这样的妖精整日里围着家主转,我就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忍住不吃掉你的?”
红袖白了小虫一眼道:“你以为谁都像你的那两个夫君,只要一刻见不到你,就会发疯?”
小虫得意的道:“我只有一个夫君,你莫要胡说,不过嘛,只要是男人,傻子跟聪明人在对待女人这事上没有区别。”
“啐!”红袖啐了一口小虫。
然后就看见小虫从椅子上滑下来抱住红袖道:“我这人不在乎,如果是你这样的美人儿,我娶你都成啊。”
“休要胡说,更不要拿人伦大道来说笑。
小虫姐姐,我真的长得很美吗?”
小虫挑起红袖的脸庞痴迷的道:“我要是长成你这样子就好了,一定会迷死天下的臭男人!”
红袖挣脱小虫的掌控微微叹息一声道:“我母亲说女人长得太美会折福损寿,不是好事。”
小虫摇头道:“你母亲遇人不淑,你不一样,跟着家主这样的人一辈子一定会过的很有意思。”
红袖叹息一声道:“他从不正眼看我。”
小虫大笑道:“是不敢看吧!咱家的家主是一个很小气的人,就像一只老母鸡护着家里的这一群鸡雏,生怕被老鹰叼走一两个。
这么多年下来,你看到家主可曾辜负过谁?家里的仆妇生病,都不惜千金救治,明知道活不下去了吃什么药材都是浪费,家主可曾皱过眉头?
阿曼那个**人,晚上跟野汉子偷情,白日里干活迷迷瞪瞪的,被煮蚕茧的开水把脸给烫成了那个样子,我去看过,跟鬼一样吓人。
知道不,家主为了救治这个不值钱的仆妇,硬是让细君出手,从阿曼的屁股上揭下好几块皮补在脸上,虽然还是很难看,到底还是有了人的样子。
这样的盖世医术,人人都说用在一个仆妇身上糟蹋了,你看家主可曾有半分的犹豫?
细君更是欢喜的跟什么似的,连帮手都不要,阿曼的事情事事亲力亲为,别提多上心了。
听姐姐的,找一个合适的时间,往家主床上一躺,稍微露点皮肉,就你这身子,那个男人不想要?
把这事办了,你就是云氏的三夫人!“
“哎呀呀,你都说些什么啊。”
红袖掩面而走……
小虫看着红袖的背影大声喊道:“早点下手啊,反正你又不吃亏!”
红袖跑的不见了人影,小虫就再次懒懒的躺在软椅上自言自语的道:“男人可以谋算女人的身子,女人干嘛就不能谋算男人的身子?
可怜的丑庸姐姐,现在的春梦里恐怕都是家主吧?”
说完这句话,就惊慌的四处瞅瞅,没看见有人在,这才松了口气拍拍胸口,准备睡一觉,等孟大,孟二过来,好一起回家。
红袖的一张脸被小虫的话羞臊的如同一张红布,也不知怎么的就来到了荷塘边上。
云氏的荷塘不算大,也就三亩地大小,初春的时候,荷塘上看不见一片枯叶,也不见一颗新芽,只有一汪清水在阳光下泛着鱼鳞般的波澜。
一大群红色的鲤鱼在碧波里成群结队的穿行,当红袖的倒影出现在湖面上的时候,那群红色的鲤鱼,就在一条足足有两尺长的大鱼带领下,向红袖的倒影冲了过来。
红袖从长廊架子上取过一把泡好的糜子,就随手抛洒了下去,荷塘顿时就像是开了锅,一大群红的,黑的,花的鲤鱼就争夺了起来。
鱼食抛洒完毕,那些鲤鱼依旧围拢在水边,打着旋,长大了嘴巴露出水面,一张一合的求食。
大王不知何时出现在水边,蹲坐在大青石板上,全神贯注的瞅着池塘里的鲤鱼。
“不要啊!”就在红袖大声呼喊的时候,大王猛地伸出了一只前爪,将他迅捷的刺进水里,等他把爪子提起来,他尖锐的指甲上已经挂着一条美丽的红色肥鱼。
红袖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老虎的脑门上怒道:“你又不吃鱼,抓他们做什么?”
老虎受到了训斥,就低下头瞅瞅那条还在他爪子上挣扎的鲤鱼,就把鲤鱼丢在红袖脚下,任由那条鱼活蹦乱跳。
红袖捧起那条鱼,发现鱼的肚皮上出现了两个大洞,眼看就活不了了。
这才叹口气对老虎道:“下次不要这样做了,他们已经知道你就是兽中之王,不敢忤逆你的,多杀无益。”
鱼已经死了,红袖倒是没有浪费粮食,准备送给小虫,小虫一向喜欢吃鱼,这条鱼的肚子虽然破了,想必她是不会嫌弃的。
给老虎擦干净的爪子,红袖就坐在老虎宽厚的背上,任由他驮着在院子里漫步。
她俯下身子抱着老虎的大脑袋,在他的耳边轻声道:“你帮我问问家主,要不要娶我。”